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引(教学单位适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学校拟于2023年9 -12月接受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为指导教学单位切实做好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教督〔2021〕1号)《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对各教学单位承担的审核评估工作提出指引。
一、主要任务
各教学单位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的指导方针,对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我校适用于第二类第二种方案:已参加过上轮审核评估,重点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中7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76个审核重点,扎实开展自查、自评、自建工作。按照学校总体要求,成立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措施;召开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动员会,做好组织动员,学习研究审核评估文件;填报教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整理完善教学档案和管理材料,进一步健全本教学单位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按照要求完成本教学单位自评报告;根据各专项工作组的要求,完成本教学单位所有教学档案、典型案例、支撑材料等的收集、整理等工作,提供各分项自评报告撰写所需素材;做好专家线上评估和入校评估期间的看课听课、访谈座谈、走访等准备工作;完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估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指引
(一)成立工作组、召开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动员会
1.各教学单位(部)成立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小组,由教学单位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教学副院长任联络员,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等任组员,统筹落实本教学单位评估各项工作。5月9日前报送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小组名单至评估办。
2. 5月9日前召开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动员会,深入动员、加强学习,确保全体师生了解、支持和参与审核评估工作。
(二)学习、研究评估文件
1.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精要导读》(附件3)、《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附件4)、《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附件5),深刻领会新一轮审核评估的精神实质及指标体系内涵。
2.各教学单位需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二类二种指标体系,重点进行自查、自建,并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教师和学生能够准确回答与本教学单位相关的问题。
(三)整理支撑材料并撰写自评报告
1. 整理与归档。各教学单位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目录》(教学单位用)(附件6)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支撑材料目录内涉及的一览表见附件7),同时结合实际统计数据填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附表》(教学单位用)(附件8),并打印归档。
2.撰写自评报告。各教学单位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教学单位用)(附件9)撰写教学单位自评报告。自评报告务必做到数据可靠,文字精炼,原则上以15000字左右为宜,其中应有四分之一的篇幅为问题和对策分析。各学院须组织校内外专家论证并完善自评报告。
3. 7月5日前,各教学单位提交附件7、附件8、附件9电子版至评估办邮箱gdpupgb@163.com。
(四)接受学校质量监控督导组督导检查
6月15-30日,学校质量监控督导组将对全校试卷、毕业论文、教研活动等材料及三级听课制度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并对全校课堂教学随堂听课,教学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自评报告
评估办根据教学单位的评估报告初稿和支撑材料撰写完成学校自评报告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并汇总意见反馈给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需根据意见修改完善。
(六)准备专家访谈和教学单位汇报材料
做好评估专家走访时的准备工作,包括学生座谈、教师座谈、看课听课;按照自评报告内容准备汇报PPT(15分钟);提前自查论文、试卷、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档案相关材料;提前与实习实训基地、用人单位联系沟通,做好实地走访准备。
(七)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
严格按照《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教师课堂教学行为,不迟到、不早退;完善每一堂课的教学环节,认真备课、准备教案、熟悉教材内容、熟悉教学大纲、熟练掌握课程内容、熟悉重点难点;严格按照教学进度上课,如有变更,必须按规定审批。
(八)接受省内外专家组预评估
10月30日前,学校将组织省内外专家进校预评估,按照审核评估流程对全校进行一次全面的检阅,教学单位对预评估发现的问题进行持续整改。
(九)接受专家线上和线下评估考察
2023年11-12月,教育部评估专家将对学校开展线上、线下评估。
线上评估由评估专家以审阅材料、线上访谈、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入校深入考察的存疑问题,形成专家个人线上评估意见。各教学单位根据线上评估要求做好提供线上资料、访谈等工作。
线下评估由专家以实地走访、听课看课、深度访谈、查阅教学资料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线上评估提出的存疑问题。各教学单位根据现场评估要求做好提供资料、访谈等工作。
(十)整改
各教学单位根据评估结论反馈制订并提交《整改方案》,找准问题原因,排查薄弱环节,提出解决举措,加强制度建设。并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督查督办和问责制度,持续追踪整改进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在两年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各本科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行工作组组长负责制,统筹规划、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二)根据工作指引制定时间安排表,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没有本科专业的教学单位根据实际工作参照以上要求执行。
(四)为便于各教学单位以及学校各部门沟通,协调审核评估工作中相关事宜,有效提升工作效率,评估办建立了广药审核评估工作微信群(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10),请各教学单位联络员和工作人员加入此群。
四、联系方式
评估办 吴凤麟 13570947771
金桂芳 13631413239
附件:
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工作指南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1-2025年)精要导读
4.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
5.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6.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支撑材料目录(教学单位用)
7.支撑材料表格(压缩文件包)(excel表)
8.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附表(教学单位用)
9.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模板(教学单位用)
10.广药审核评估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