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教学单位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迎评准备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广药大〔2023〕4号)、《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引(教学单位适用)》等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前期已做了相关自评自建工作,在6月29-30日对各教学单位开展的专项教学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重视程度、组织实施和资料准备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为了进一步压实责任,切实做好迎评准备工作,9月25-27日学校将再次组织专家,由校领导带队开展教学单位审核评估专项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专项检查流程
1.听取汇报。校领导及检查专家听取教学单位院长汇报本单位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PPT汇报,20分钟)。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教学单位基本情况;(2)教学单位审核评估工作进展,包括组织机构、宣传发动、实施措施、支撑材料整理等;(3)按照自评报告指标体系汇报教学单位自评自建结果(人才培养举措、成效、特色或典型案例、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措施)。
2.现场检查。(1)实地查看教学科研实验室、办公区域环境设施等情况;(2)实地听课看课。(3)检查自评自建档案材料,包括自评报告、自评报告附表、支撑材料;(4)根据毕业论文清单(2022届、2023届)、试卷清单(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课程清单(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从中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考试材料、课程教学档案材料进行检查。
3.专家访谈。根据教学单位提供的教师名单(备注是否上课)及学生名单(备注是否上课),随机邀请教师和学生访谈。
4.意见反馈。召开反馈会议,专家组将检查情况及问题进行反馈,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整改。
二、 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于9月15日前按照教学档案检查目录(附件1)整理教学材料并完成自查,并按照上传教育部评估系统统一规定的格式,提供论文清单(2022届、2023届)、试卷清单(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课程清单(2021-2022学年、2022-2023学年、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清单模板见附件2-4)给评估办。论文清单、试卷清单、课程清单请打包发送至评估办邮箱:gdpupgb@163.com。
2.各教学单位按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完善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并在检查当天提供10份纸质版自评报告(每份后面均附上自评报告附表)、1份纸质版自评报告支撑材料给专家组。
3.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本单位教学科研实验室、办公区域等场地整理工作。
4.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安排熟悉材料的老师配合专家组开展检查工作。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秘书,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需全程参加检查工作,全体教职员工需在岗配合检查。
三、 具体安排
校区/校园 | 具体安排 | 评估办 人员 |
大学城校园
| 9月25日 带队校领导及专家组1 9:00-11:30药学院、临床药学院(整合药学院) 14:30-17:00生命科学与生物制药学院 | 李晓菁 吴凤麟 |
9月25日 带队校领导及专家组2 9:00-11:30中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大学城校区) 14:30-17:00医药信息工程学院 | 刘志挺 李东月 | |
9月26日 带队校领导及专家组3 9:00-11:30基础医学院 14:30-17:00马克思主义学院 | 邵红伟 吴凤麟 | |
9月26日 带队校领导及专家组4 9:00-11:30体育部 14:00-15:30 外国语学院 | 刘志挺 李东月 | |
云浮 校区 | 9月25日 带队校领导及专家组5 10:00-12:00 护理学院 14:30-17:00 中药学院、中药资源学院(云浮校区) 9月26日 带队校领导及专家组5 9:00-11:30 中医学院 14:00-16:30 健康学院 |
徐梦丹 徐中岳 |
中山 校区 | 9月25日 带队校领导及专家组6 9:00-11:30医药化工学院 14:30-17:00食品科学学院 9月26日 带队校领导及专家组6 9:00-11:30医药商学院 | 赵力民 金桂芳 |
赤岗 校园
| 9月27日 带队校领导及专家组7 9:00-11:30第一临床医学院 14:30-17:00公共卫生学院 | 邵红伟 金桂芳 |
四、联系方式
评估办 徐中岳 1820***7492
附件:
1.教学档案检查目录
2.毕业论文(设计)清单模板
3.试卷清单模板
4.课程清单模板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