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专项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切实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广药大〔2023〕4号)、《广东药科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指引(教学单位适用)》等文件要求,评估办将组织专家对教学单位审核评估相关资料的整理与归档情况进行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为实验教学档案(近三学年)、考试材料(近两学年)、毕业论文(近两年)、课程教学档案(近三学年)、集体备课等教研活动记录(近三学年)、三级听课制度落实情况(近三学年学院党政领导、系主任、新入职青年教师听课记录)等相关资料。课程教学档案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大纲、教案、教学进程、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一览表、过程性评价课程改革的材料等。过程性评价课程改革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时作业、课程论文、实验报告、汇报课件等计入总评成绩的过程性考核材料。线上考试学生答卷下载保存,不需要打印,其他材料要求与线下考试一致。毕业论文、考试材料、实验教学档案检查要求见附件1-3。
二、 检查方式
(一)学院自查。各单位6月28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提供毕业论文清单、试卷清单、课程清单(清单模板见附件4-6),电子版发送至评估办邮箱:gdpupgb@163.com。
(二)学校抽查。6月29-30日评估办组织专家到各教学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当天各单位提交纸质材料清单给专家组组长,专家组检查材料并反馈问题给教学单位,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
三、 具体安排
四、 工作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进行自查,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备查,并在相应的时间段安排熟悉材料的老师配合专家组开展检查工作。专家组通过检查将存在的问题当面反馈给教学单位,并将检查情况向学校报告。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秘书,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需全程参加检查工作。
五、联系方式
评估办 徐中岳 1820***7492
附件:
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2. 考试材料检查规范
3. 实验教学档案目录
4. 毕业论文(设计)清单
5. 试卷清单
6. 课程清单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